那个喜欢看书、听音乐的少年成了围棋世界冠军******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记者王镜宇、王浩宇、郑直)1日下午,22岁的丁浩九段从中国围棋协会主席林建超手中接过鲜花和代表冠军奖金的纸板时,表情平静。在刚刚结束的第27届LG杯世界围棋棋王赛三番棋决赛中,丁浩2:0战胜杨鼎新九段,拿到个人第一个世界冠军头衔,也成为中国首位“00后”围棋世界冠军。
“我觉得应该开心,但是又开心不起来。”他说,“如果我刚定段的时候知道自己现在(会)拿世界冠军肯定非常高兴。”
2000年出生的丁浩小时候在父亲的影响下开始学棋,7岁时去了培训班。刚开始只想下着玩,但后来他被自己的进步速度推着往前走。因为学棋,他从大同到了太原,又从太原到了北京,加入葛玉宏围棋道场,成为“冲段少年”。
“老师觉得我有点前途,可以去北京试一下。其实我家里条件不太好,像道场的那些学费对我们来说是很高的。我们就想着先拼那么几年,然后实在不行就回去上学了。”丁浩回忆说。
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丁浩曾经几度考虑放弃职业之路。直到定段成功、打上乙级联赛、有了稳定收入,他的围棋生涯才稳定下来。
2013年的定段赛至今让丁浩记忆犹新,如果那次他失败了很可能就没有今天夺冠的这一幕了。
“我印象特别深,因为最后一盘赢了就定段,结果我开始就打了一个很大的‘勺子’,一上来死了一块。然后我对手可能压力太大,因为他赢了他就定段。最后我就一直拼,到最后赢了,各种‘捡勺’……那次运气特别好,所以感觉也是天意。如果那次输了的话,我现在应该在上大学。”
在围棋之外,丁浩喜欢看书、听音乐,小时候成绩也不错。刚学棋的时候,他还学过吹笛子,后来因为两者冲突选了围棋。他对写作也很有兴趣,经常在微博上留下自己的思考。
一路走来,从小棋童到世界冠军,丁浩认为自己在棋上的天赋比较高,然后就是坚持做一件事情。算上下棋,他每天大约在围棋上花七八个小时时间,他对自己的训练效率和专注度比较满意。
“据我了解,很多棋手总会在某一个阶段分心做一下别的事,我还是比较专心。”
在学棋的道路上,丁浩得到过很多人的帮助,比如山西的韩晔、李魁和北京的葛玉宏等对他的影响都很大,他还感谢了每一位给他“复过盘”的老师。
2021年,丁浩在国手赛和大棋士赛等国内棋战中成功登顶。本次LG杯赛,丁浩连续淘汰金志锡、金明训和姜东润3名韩国棋手之后挺进决赛。在决赛中战胜队友杨鼎新夺冠之后,丁浩坦言自己还有需要提高的地方,比如在读秒时的精确性。在1日的比赛中,全盘大部分时间领先的丁浩在后半盘一度找了一个“损劫”,给了杨鼎新翻盘的机会。
因为疫情的原因,这次的LG杯决赛是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面对面进行的世界大赛冠军对决。丁浩说,他非常喜欢“面棋”的仪式感,喜欢局后跟对手复盘讨论,喜欢参加比赛时去不同的地方。如果没有这些,只是通过网络比赛,围棋就变成了一份“单纯的工作”。
中国首个“00后”围棋世界冠军横空出世。丁浩说,他对未来的期待是“横向发展”、多拿几个世界冠军。
(来源:新华网)
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