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中德专家携手救治疑难病患******
中新网上海2月2日电 (记者 陈静)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跨国高难度医疗救治并没有间断。
记者2日走访国际神经外科医生集团(INC)了解到,作为世界知名颅底、脑干肿瘤和脑血管病领域专家巴特朗菲教授,2022年多次来华开展学术交流。期间,两国医学专家同台手术,在救治疑难病症患者的同时,积极推进中外神经外科之间的互动。
据悉,江苏省卫生支撑计划中德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合作专家,2022年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和巴特朗菲教授开启了第二聘期(5年)的合作。同期,苏州独墅湖医院聘请巴特朗菲教授成为该院神经外科首席顾问,以提升国际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中外专家交流合作。据了解,未来,巴特朗菲教授将每年定期来到苏州,围绕神经外科临床复杂难题与该院医疗团队深入合作,在高精尖医疗设备的支撑下,让国内疑难脑瘤患者不出国门,就能接受顶级专家手术治疗。
据介绍,2022年11月份至12月份线下学术交流活动历时21天,除了参加线下及线上学术交流会议、正常的教学、病例讨论和查房外,巴特朗菲教授还主刀,为近30例疑难脑瘤患者进行手术。在示范手术中,巴特朗菲教授进行了“世界高难度”脑干-延髓手术示范教学直播。这是一例成功的脑干延髓海绵状血管瘤的全切根治性手术,挽救了一位19岁少年的生命。近7000名国内神经外科医生全程观摩、交流互动。
据介绍,多名接受手术的患者,其肿瘤分别位于脑干、颅底、脊髓及视神经内等位置。在国内神经外科专家的协作配合下,巴特朗菲教授最大程度切除肿瘤,且尽力完好保留患者的正常神经功能。目前,这些患者术后均恢复良好,已基本顺利出院。
12岁少年小宇(化名),罹患脑干海绵状血管瘤。四处求医后,小宇妈妈均被告知手术风险巨大,手术可能导致瘫痪,包括一些其他神经的损伤;可能视神经、吞咽功能、语言...都会受损。最终他们求助巴特朗菲教授。这位专家给了他们积极接受治疗的信心。
2022年11月20日,在中德专家合作诊疗、密切配合之下,小宇在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顺利接受。出手术室,小宇即清醒;术后第二天,孩子正常吃饭;第三天可下地行走;术后10天,小宇妈妈开心地说:“我儿子说,想要自行车。他健康了,让我给他买辆自行车!”
在另一台教学手术中,巴特朗菲教授主刀,从早上9点到晚上9点30分,历经12个半小时的高难度手术,这位专家从33岁郑女士(化名)的脑中,成功切除一个巨大的脑干-脊髓髓内肿瘤。据介绍,这台手术其实相当于两台手术——脑干延髓、脊柱。术后,巴特朗菲教授表示,郑女士的肿瘤起源于脑干下部,累及延髓和颅颈交界区,且向下方延伸到整个颈部脊髓以及一直到第一胸椎水平,病变累及范围近15cm,这个位置的手术稍有不慎,患者可能面临瘫痪、呼吸心跳暂停、昏迷植物人等不可挽回的结果。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保护该名患者的正常神经功能并切除肿瘤,仅仅延髓、脊髓部位的肿瘤剥离,巴特朗菲教授就用了4个小时。高难度手术的成功实施,也体现了中德医疗团队的精诚协作。
自2023年1月8日起,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优化移民管理政策措施开始实施,中外人员流动和学术交流合作正逐步恢复正常。
据悉,当下国内外神外科医生期待更多面对面沟通交流、切磋手术技巧的机会,以能拉进彼此的距离,增加相互了解。据透露,今年3月下旬,巴特朗菲教授还将再次来华学术交流并示范手术。
INC方面表示:在目前的情况下,中国神经外科医生不仅要更多“走出去”,积极出国参加学术交流,也应邀请更多国际神经外科大咖来华访问交流。
INC方面表示,今后将展开多场由多位世界知名专家领衔授课、国内知名医院的专家来沪参加的学术沙龙,并组织国内神经外科领域医生等赴海外进修;希望分享前沿技术成果,在深化国际间手术技术合作进程中,让中国医务工作者了解国际最新的学术动态,共同推动世界神经外科学科发展、造福更多神经外科疑难病患。(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