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部地区降水稀少 西藏东南部等地局地有大到暴雪******
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中央气象台网站消息,未来三天,全国大部地区降水稀少,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但在西藏东部和西部、青海南部、川西高原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雨(雪)或雨夹雪,其中,西藏东南部等地局地有大到暴雪。
昨日全国大部降水稀少 华北黄淮等地气温回升
昨日08时至今日06时,全国大部地区降水稀少,四川东北部、重庆中部、湖北西南部等地部分地区出现小到中雪或雨夹雪,贵州毕节、安顺和贵阳等地出现冻雨;内蒙古西部、甘肃西部及新疆南部等地部分地区出现扬沙或浮尘。
今05时较昨05时,华北、黄淮、东北地区及内蒙古等地部分地区出现4~8℃升温,局地升温幅度超过10℃。
全国大部地区降水稀少
未来三天,全国大部地区降水稀少,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但在西藏东部和西部、青海南部、川西高原北部、重庆、贵州中北部、云南东部、内蒙古东北部、东北地区东部和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雨(雪)或雨夹雪,其中,西藏东南部等地局地有大到暴雪。此外,17日至19日,新疆南部、内蒙古中西部、甘肃中西部、青海北部、宁夏、陕西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扬沙或浮尘,局地有沙尘暴。
19日至20日,冷空气将影响我国北方地区,华北、东北地区及黄淮等地降温4~8℃,部分地区超过12℃,21日清晨东北地区北部局地日最低气温将接近或突破历史同期极值。此外,内蒙古东部、东北地区东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雪,局地中雪。
21日至22日,江淮、江汉、江南、华南等地有小雨,华北北部、东北地区中南部、贵州北部及湖北西南部等地有小雪或雨夹雪。
22日至24日,还有一股冷空气影响我国中东部地区,大部地区降温4~8℃,内蒙古东部、东北地区中南部等地局地降温10~14℃。
未来三天具体预报
1月17日08时至18日08时,西藏东部、青海南部、川西高原北部、四川盆地西南部、贵州西部和北部、云南东北部、内蒙古东北部、黑龙江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雪或雨夹雪,其中西藏东南部局地有大到暴雪;重庆中南部、湖北西南部、云南东南部、西藏东南部、台湾岛东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雨。内蒙古大部、宁夏北部、河北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4~6级风(见图1)。东海南部、台湾海峡、台湾以东洋面、巴士海峡、南海大部、北部湾将有6~8级、阵风9~10级的大风。
图1 全国降水量预报图(1月17日08时-18日08时)1月18日08时至19日08时,内蒙古东北部、黑龙江中北部、西藏东部、青海东南部、川西高原北部、四川盆地西南部、贵州西部、云南东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雪或雨夹雪,其中,西藏东南部局地有大雪。西藏东南部、湖北西南部、湖南西北部、重庆东南部、云南东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雨。内蒙古大部、甘肃河西、宁夏北部、山西北部、河北西北部、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等地部分地区有4~6级风(见图2)。东海南部、台湾海峡、台湾以东洋面、巴士海峡、南海大部、北部湾将有6~8级、阵风9~10级的大风。
图2 全国降水量预报图(1月18日08时-19日08时)1月19日08时至20日08时,内蒙古东北部、东北地区东部、西藏西部和东部、贵州西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雪,其中,西藏西部等地局地有大雪。西藏东南部、重庆中南部、贵州东部、云南东部、台湾岛东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雨,局地有中雨。内蒙古中部、辽宁中南部、陕西北部、山西、河北中北部、山东半岛等地部分地区有4~6级风(见图3)。渤海、黄海北部、东海南部、台湾海峡、台湾以东洋面、巴士海峡、南海大部将有6~8级、阵风9~10级的大风。
图3 全国降水量预报图(1月19日08时-20日08时)16个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整治噪声污染****** 光明网讯(记者 张佳兴)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各类公众不需要的声音干扰正常生活的情况时有发生。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0%,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提出到 2025 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 85%,推动实现全国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2年6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新乐一中考点,工作人员正在对考点周边的噪声及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光明图片/贾敏杰 摄)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将从5个方面深化管控,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适时将相关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适时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交通运输噪声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监管。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鼓励在禁鸣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记录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装备选型和轨道线路、路基结构等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据悉,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将《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