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美国华媒:海外庆春延续,中国向世界“报春”******
中新网2月1日电 中国民间流传着“正月里来是新年”“不到十五都是年”的说法。眼下中国春节假期已结束,中国人进入了开工第一周,但城市街头的年味儿依旧浓厚。美国《侨报》1月31日刊文说,在海外,以春节为由头的各种庆春活动也仍是“进行时”,刻画出一幅热闹喜庆、其乐融融的春景图。一系列庆春活动奠定了新年开年的好预期,中国春节经济的“开门红”更是为世界经济前景报春。
文章介绍了近日欧美国家多项热闹的庆春活动,比如史密森学会美国艺术博物馆举办的“欢乐春节”家庭日活动,在比利时举办的春节游园庙会等。文章还特别提及,今年白宫举行了史上第一个农历新年招待会,邀请400多亚裔人士到白宫共庆新年。张灯结彩,红狮舞动,“很中国”的祝福语“恭喜发财”将气氛烘托到高点。
文章表示,在这场蔓延海内外的春节狂欢里,中国人、海外华侨华人、外国人都参与其间,正应了中国的古话“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从朴素的角度看,对于广大参与庆春的人们来说,春节给他们提供了这样一些“价值”。
一是情绪体验。春节本身代表着热闹、欢乐,加上疫情防控“好消息”,人们更有理由庆贺。目前世卫组织判断这波疫情可能已接近“拐点”,中国疫情防控政策优化,借这样一个节庆日放飞心情、享受轻松,海内外人士何乐不为?
二是文化体验。春节是一个仪式感很强的节庆日,各种春节元素令人愉悦,背后家庭团圆、万象更新、新春纳福、和睦友好的寓意,与西方家庭诸多价值观不谋而合。生肖兔作为机敏和幸运的象征,也给人们带来积极的心理暗示和美好预期。
三是财富体验。根据中国官方发布的数据,今年春节期间,全国出入境人员超287万人次,日均41万人次,较去年春节同期增长120.5%。中国游客出境游整体订单同比增长640%,跨境机票订单增长4倍以上。旅游热、消费热,展现出中国经济的暖意,国际媒体对中国经济复苏的连锁反应充满期待。这些数据和期待,连通着一个个普通人过上更好日子的可能性。
春节节庆本身以及春节经济所传递出的暖意,是中国在向世界“报春”。文章最后写道,立春将至,期待更多“报春鸟”飞来,祝福世界满园春。(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